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相应职称

07.07.2017  12:12
原标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相应职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自治区将研究制定职业资格与技术职称互通办法,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据悉,这是自治区首个着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

实施意见》从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改进鼓励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健全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流动机制、完善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等方面绘制了改革“施工图”。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是完善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的内容之一。具体来说,将推动行业组织承接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行业特点明显的职业(工种)由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业内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对在生产经营中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技能劳动者或在国内外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直接认定技师或高级技师。

在职称评审方面,也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比如,在各系列(专业)全面设置正高级职称,扩大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地(州、市)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允许对引进人才和优秀人才破格晋升职称,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下放给用人单位或评审主体自主确定;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人才评价方面,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完善不同类型、行业、职业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比如,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注重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利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哲学社会科学和决策咨询管理创新人才注重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史传芝)

(责编:李龙、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