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29.01.2020  19:51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向社会发布接收捐赠账户公告。

  公告明确,当前急需物资主要有: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等。

  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此次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接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方式,捐赠请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银行捐款:

  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乌鲁木齐农业银行大湾北路支行;

  账号:30007001040000664;

  联系人:高军瑞;

  联系电话:0991-2570731 13579279910

  官网捐赠: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xjredcross.org.cn/,点击“捐赠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疆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捐赠”。

  捐赠地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曼苏尔·纳曼;

  联系电话:0991-2566112 180994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