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4.04.2015  21:03

清理涉企收费是国家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经济走势下行,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利好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自治区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坚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把清理涉企收费作为减轻企业负担、调动社会资本运作积极性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建立依法、规范、公平、透明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部分单位和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资源随意向企业“伸手”,为企业自主运营减负清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激发企业内在创业动力,促进企业甩开“包袱”谋发展。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783号)要求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委高度重视,抓紧贯彻落实,组织相关价格处室开展了涉企收费的清理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 以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涉企的评价、评估、检验、检测、培训和注册等收费为重点,全面梳理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垄断企业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等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截止目前,全区清理收费单位16881个,涉企收费项目142项。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对1990年以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形成了《自治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及建设、工商、司法、公安、环保等27个部门58项收费,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禁止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三是调查研究,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 对我区口岸收费情况进行了调研,召集财政、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和部分进出口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口岸收费情况和存在问题,清理了我区涉及进出口环节的31项收费项目,拟于5月份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上述清单已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公告)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以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我们将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确定收费项目、法定的收费依据、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清晰的收费范围,并实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常态化公布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投诉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将引导双方通过协议或合同确定委托关系,自愿协商,明确服务内容,确定与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收费标准。

下一阶段,我们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整治目录清单内涉企各类收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逐个部门和单位,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审核其收费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逐步减少和降低涉企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减少因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收费项目,保留有法规政策依据并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收费,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