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法、移动执法检查双措并举 基层环境现场监察执法能力提升显著

28.04.2016  18:27

 

  为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新疆环境监察总队2016年度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近期总队开展对全区环境监察交叉执法和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总队各责任部门指导管辖片区开展环境监察交叉执法,重点对管辖片区国、区控企业、工业园区、直征电力企业、油田企业、建设项目等进行现场监察,通过地州、县市不同层级之间交叉互检,在检查过程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操作系统,充分发挥了“传、帮、带”作用,现场监察成效显著。

  2016年总队将环境监察交叉联合执法纳入培训机制,旨在通过开展交叉执法工作推动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之间交流与学习,便于对全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进行摸底,对业务指导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