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2018年度对各地(州、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27.09.2019  19:16

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各地(州、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2018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

落实好能耗“双控”工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就是一项硬措施。这就是说,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这项工作做好了,既能节约能源和水土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能耗“双控”主要目的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各地处理好能耗“双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考核按照2018年度能耗“双控”考核指标和打分标准对各地进行考核,主要是目标责任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2个方面。涵盖了目标责任、结构调整、重点领域节能、支持政策、监督检测、节能管理和服务6个方面和55个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各地能耗“双控”工作落实情况。

我委作为自治区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及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按照自查自评、集中评价、现场抽查的考核程序,形成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