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参保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5.09.2017  06:32
  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1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其中,申领条件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了解到,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受理和申报,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处(科)室负责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