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那拉提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3.02.2015  2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那拉提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环资【2013】3666号文核准实施,招标人为新源县那拉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源县那拉提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址:新源县

2.3    建筑规模: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吨/日。

2.4  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及附属建(构)筑物,新建彩钢板垃圾收集房30座;二标段监理: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施工: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监理: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

4.评标办法: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2月  14日至  2015年  2  月27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

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资格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单、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疆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  2月  28  日至  2015  年  3月  4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一标段:  1000元/本,二标段:500/本;售后不退;一标段: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二标段:叁万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伊犁州经济信息网(www.yl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源县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  18999576266   

监督部门: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99-8030993

新源县那拉提镇人民政府

  2015  年  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