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地区

01.04.2016  22:58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赵善宾 阿依萨依恒)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将天津静海县等61个地区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的通知》,玛纳斯县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地区。

  玛纳斯县有11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支撑类项目,总投资8.5亿元,主要实施农牧产品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中水再利用、循环经济公共平台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6个项目列入国家一般支撑类项目,总投资5.4亿元,主要实施余热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年节能16.5万吨标准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20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32万吨、废旧地膜再利用量3万吨、节水量1920万立方米,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23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2.4万吨。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