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念好“三字经”促廉政

29.07.2015  22:16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和“严查年”活动的要求,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念好“三字经”促廉政。

  一是“”字当头,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制定2015年监督检查方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特别在重要节假日前后,检查干部职工作风效能情况;专项检查环评审批等重点业务工作,业务科室认真自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敏感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洁自律承诺;抽查各科室日常满意度,相关科室完成了整改。上半年共开展2次集中检查,较好地督促了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是“”字当头,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玛纳斯县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年初,紧密结合环保局实际,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各项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了“任务—责任—责任人”的廉政工作模式。

  三是“”字当头,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结合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和“三严三实”活动,开展经常性、集中性、重点性教育。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分析违法违纪行为深层原因,提醒大家警钟长鸣;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在十八届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和问答,号召大家增强廉政意识。系列活动营造了全局良好的廉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