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环保局切实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26.06.2015  11:22
  为服务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新源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立足全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把服务理念贯穿到招商引资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好全县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一、提前介入,全程为企业服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从项目考察开始,环保局就根据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境容量等方面综合分析,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当好参谋。同时,结合部门职能,积极为到我县投资企业解决在引进、洽谈、落户过程中涉及的环保问题,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效益。
  二、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1、加强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主动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时提出环保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
  2、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的窗口式标准化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领导包办制,由综合业务科室具体帮助企业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填报相关材料,直至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3、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新项目,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将审批权限内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原来的60日、30日、15日缩短为30日、15日、7日,所有行政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促使一些即环保又经济的好项目在我县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三、做好环保技术服务,加强环境监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全程服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工作,指导企业“三同时”工作顺利进行,对一些污染防治技术措施进行现场指导,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通过达标验收,顺利投产运行。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项目建设创造最佳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