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

12.11.2014  15:36

  一是召开局办公会议,向环境监察大队分解排污费征管自查任务,层层落实自查责任,进行了全面系统排污费征收自查工作。二是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检查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按规定时限将排污费资金解缴入库。三是成立排污费审核领导小组,对辖区的排污单位加强管理。领导小组审定,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四是建立了票据领用台帐,并采取“周查月审月清理”的做法,设置专人将所收缴的排污费全部录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按季将征收情况上报地区环境保护局。五是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排污单位进一步了解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及标准,在政务大厅及鄯善县环保网站上将排污收费的标准、核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