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残联对贫困残疾人康复住院补助进行动态跟踪服务

05.04.2016  12:27

  采取医疗康复是残疾人恢复障碍功能的有效手段之一。尽管康复住院治疗大部分项目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仍有部分贫困残疾人对住院门坎费和自费部分承担能力有限。鉴于这种情况,2015年奇台县残联分解部分专项资金,着力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住院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为:凭残疾人证、所在乡镇、社区出具的贫困证明、康复住院的出院证、结算票据,一年内享受三次住院补助。第一次出院补助300元,第二次补助200元,第三次补助100元。若年度内三次未享受完,下年可以继续滚动享受,最终确保入院康复治疗的残疾人一个年度内享受最高600元的补助,并根据经济状况逐步形成常态化。目前,有14名残疾人享受第一次康复治疗补助4200元,5名残疾人第二次康复治疗补助1000元,2名残疾人第三次康复治疗补助200元。我县这项动态的跟踪服务模式,既督促残疾人得到医疗康复,改善生活自理能力,又享受了住院补助,实实在在解决了家庭困难。

(奇台县残联    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