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什县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进展顺利
自治区分配给阿克苏乌什县的果蔬热风烘干房235座,冷藏库45座。接到任务后,县委、县政府按照自治区发展“短、平、快”项目推进会的决策部署和在喀什地区召开的2015年南疆五地州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启动大会精神要求,按时将烘干房和冷藏库的建设任务全部落实到9个乡镇,39个行政村的4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申请表的填写、上报。各乡镇和项目办已完成了项目审批、公示,并建立一户一档案,确定了项目的水、电、路及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3亩),收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筹资金等。截至目前,全县共收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筹资金41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的235万元资金也已落实到位。同时,在分配任务时,县委、县政府将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建设与农民增收、解决农民贫困户问题结合起来。专业合作社中贫困户社员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乌什县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成立了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县领导任组长,县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乌什县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立项目办,从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农经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作为工作人员;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并将各乡(镇)的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任务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包干,与领导政绩考核、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形成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规范实施。项目办在安排任务前首先对各乡(镇)烘干房及冷藏库的需求量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各乡镇农民的意见。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编制并印发了《乌什县果蔬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建设标准、奖补范围、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方式、申领审批程序、项目进度、验收标准等项目实施内容。申报方式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并向果蔬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按照烘干房和冷藏库5:1的标准,集中连片联栋建设。要求当地农民占合作社成员的80%,其中贫困户占60%以上。
三是加大宣传,坚持“阳光操作”。县上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安排、部署,通过电视、村村通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各村党支部召开村民大会,做到了家喻户晓,从而有效地激发了群众和合作社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全县申报冷藏库和烘干房的数量分别达到了54座和285座,超过了自治区分配的任务。根据这一情况,项目办深入现场开展核查,对申报主体的合法性和项目建设的选址,水、电、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细致的筛选,对不符合要求或无建设条件的申报主体不予安排。最后研究确定了44家专业合作社为有效申报,并对未列入实施范围的,积极做好安抚工作,做项目建设真正达到风清、气顺、心齐。
四是严格申报审批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实行“八个程序、两个公示”,即:填写申报表→乡(镇)审批盖章→农业局审批盖章→财政局审批盖章→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包括项目建设场地的选址,水、电、路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公示→农民及专业合作社领取批准的申请表,作为施工安装的凭证→施工建设→竣工验收→项目交付进行公示。项目办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工作、技术培训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其他答疑解惑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召开了乌什县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建设廉政约谈会议,项目办与各项目实施乡镇签订《乌什县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了廉政意识。
下一步乌什县将按照实施方案和地区启动大会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安装调试、检查验收、技术培训、投入生产、总结效果等工作,在建设质量督查、跟踪服务、协调处理等方面主动作为,卯足干劲、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自治区林业厅住奥特贝希乡第五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