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全体护林员专题学习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相关规定等知识,提高了护林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管理考核,落实管护责任。制定《护林员效能考核细则》,要求工作人员在巡山、护林时要实行挂牌上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巡山、及时上报火灾及毁林事件,落实了护林员管护责任的,实现对护林员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护林办及两个护林站的效能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