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权水价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新疆62县市完成水价调整

26.08.2016  20:49

  8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的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新疆水权水价改革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疆已有62个县市完成水价调整,今年新疆将继续加快推进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尤其是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新疆用水结构中,农业用水量占新疆总用水量的94.7%。目前,新疆面临水资源过度开发、水环境退化和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低下、用水量与用水效益呈巨大反差等问题,尤其是水价严重背离其价值,这些成为水利改革发展阶段性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据了解,解决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阶段性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满足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

  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发展的“牛鼻子”,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是水价改革的重中之重。全社会应通过政策、法规、技术和经济等综合手段实现节约用水。

  在水价改革方面,全疆各地因地制宜,普遍实行定额管理,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差异化分类水价和终端水价等政策,积极探索水价改革。呼图壁县、鄯善县、温泉县和哈密市四个县市于2014年被水利部列为全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县市。全疆已有62个县市完成水价调整,约占全疆的72%。

  预计,今年年内自治区水利厅10个直属流域管理单位将按照分类施策的水价调整方案执行新的用水价格。

  编制完成的《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近期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在水权改革方面,新疆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昌吉州、吐鲁番市和哈密市等地在水权改革中大胆创新,在水权流转制度、水市场建立和交易等环节初步探索了一条可供借鉴的经验。

  目前,《新疆水权改革和水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送审稿已研究制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推进全疆水权综合改革进程。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处处长李浩荡说,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积极引导“三农”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推广复制水利改革成功经验,分享创新高效用水节水办法,实现高效用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记者 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