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

24.10.2015  07:15
原标题:新疆1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

  23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10月18日至22日,教育部督导检查组22人分五组对我区1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建议奎屯市、尼勒克县、博乐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等13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目前我区已有30个县(市、区)顺利通过该项督导评估。

  督导检查组成员,国家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舜在反馈会上说,本次新疆接受督导检查的13个县(市、区)在随迁子女入学全接收、校园文化建设、双语教育等方面做得非常好,但师资队伍短缺的问题还需要整改,要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合理。(张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