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源县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30.10.2014  12:31
      近年来,新源县在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重点扶持、科学引导、全面推进,大力发展了机械配套全、服务功能强、作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能够推动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能够通过订单作业、承包作业,实行土地托管,促进土地流转,达到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的目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农机合作社已经逐步成为推动全县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力军。虽然新源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整体水平还较低,农机服务主体组织化程度低、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较为凸显,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和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有些问题、困难和矛盾值得关注。
      一、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在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近年来,新源县农机局科学规划,因势利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组建,全部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建立了明确的章程,制定了较为齐全的财务制度、机务管理、维修保养、作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完善了社员大会决策、理事会日常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运行机制。在合作模式上,合作社产权明晰,运作规范,成员带机作价或带资入股,财产共同拥有,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发展到16家,其中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州级星级示范社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总动力12988.49千瓦,机具数量579台套,其中拖拉机271台套,耕整地机械141架,种植施肥机械71架,机动喷雾机械10台架,收获机械69台架,其他农业机械14台架。合作社入社成员1302户,其中机手及修理工355人。合作社建设面积22063平方米,资产总值9609万元。
      (二)组织形式
      新源县农机局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分成农机大户联合型、乡镇、村干部领办型、技术能手、实体资本合作型、合作与土地经营结合型4类进行培育。全县培育农机大户联合型农机合作社8个、乡镇、村干部带动型农机合作社3个、技术能手、实体资本合作型1个,合作与土地经营结合型4个。
      (三)服务模式
      近年来,新源县农机局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探索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新型农机服务模式,按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探究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
      1.订单作业模式。按照农民的需要及作物种植特点,结合“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开展,与农民签订“耕、种、管、收”订单作业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顺序、作业标准,实施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作业服务。
      2.“五统一”作业服务模式。在作业过程中,合作社按照“五统一”即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机械调度、统一财务结算、统一车辆维护、统一油料供应,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不仅规范了人员、车辆管理秩序,而且提高了作业效率,减少了作业成本,同时提升了合作社的信誉,打造了作业服务品牌。
      3.“一条龙”全程化服务模式。把“春耕、三夏、三秋”单项作业有序的联系起来,形成“三夏”小麦联合收获——粮食运输——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玉米播种和“三秋”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等一条龙作业模式,实现了耕、种、管、收、运一次完成,使“三夏”变“两夏”、“三秋”变“一秋”。
      4.多种经营服务模式。实行内统外联,组建“舰队”闯市场,积极开展跨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延伸农村产业链,利用农闲空当承包道路土石工程等。今年1-10月,全县农机合作社共完成作业面积45万亩,实现农机经营收入2600余万元。
      (四)服务效果
      新源县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信息、技术、服务和利益的共享,在引导农机户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主角”效应。农机合作满眼春。农机抱团发展,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的好处:给农民以农机技术指导,帮农民更好地接轨市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分担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抵御市场风浪,增加农民收入。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带动农民致富的领头羊。为农业生产及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提高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2.促进了农机综合效应的发挥。
      3.提高了农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4.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5.推进了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6.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7.增加了农民收益,实现了农机户与农户的双赢。
      二、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了解决农机规模化作业与小农户分散经营的矛盾,新源县农机局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户、政府、农户等各方面的“桥梁”作用,积极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扮演好“政府的好助手、生产的好帮手、市场的好推手”三种角色,从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面服务农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发展环境
      自治区、自治州农机局高度重视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多次深入新源县就如何规范发展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县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列出100余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机大院、机库棚建设。
      (二)优化资源组合,创新管理模式
      把乡镇农机站人力、物力、智力、财力集中调动起来,确定了“乡镇农机站+合作社+农机大院+农机化示范基地+农(机)户”的经营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代耕代收服务、订单服务、五统一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在对流转土地实行托管和开展规模化经营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瞄准“三个抓手”,实现重点突破
      新源县“瞄准农机能人、农机大户、乡镇、村干部和技术能人”这四个抓手,优化农机资源配置,将农机合作社与乡镇农机站建设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与农资企业结合起来。实现了农机大户、农民群众增效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的“共赢”局面。
      (四)坚持科学指导,狠抓建章立制。积极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一化四中心”建设,引进农机合作社机械进驻农机大院,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机技术培训中心、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检验中心和农机信息咨询中心。农机合作社不仅为更多的农民提供了农机作业服务,而且还成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的主要群体。
      (五)注重文化建设,扩大知名效应。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服务品牌。合作设活跃在乡村,为农户提供系列化、标准化服务;同时,倡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合作社文化建设,使合作社的品质进一步提高,品牌效应进一步突出。
      三、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能有效地将分散的农业机械、资金、技术、人力和市场等资源有结合在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耕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统一作业收费,统一机械维修保养等。为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机服务主体规范化程度不高
      从调查情况看,农机服务主体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例,虽然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合作社还只停留于“能人”决策上,合作社整体运作随意性较大。此外,农机服务主体管理、技术人才等缺乏问题也较为突出,而其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导致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能力有限,有的只关注“农田作业”,而对主体如何经营管理、发展壮大较少过问。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还不够宽
      目前,农机服务主体提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要是对农作物进行机械化耕、种、收作业,但在产前、产后环节涉足的还不多,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链完整度还不高,特别是缺乏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资源高度整合和对接,产加销一体化的大型农机服务主体,导致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不高。此外,在各类高性能农业机械装备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农机维修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愈发凸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机作业效率和水平。
      (三)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比较多
      虽然新源县人民政府《新源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农机库房用地有明确规定,明确要求要保证乡镇农业机械场、库、棚的建设用地,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行集中或分户划拨,鼓励建设农机大院。但在实际执行中机库房用地审批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积极性。此外,农机服务主体虽然相对普通农户资金比较充足宽裕,但总体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大型高性能农业机械动辄几十万元,加之流转土地、农资、人工等成本逐年上升,导致农机服务主体资金短缺现象比较普遍,亟需在信贷上给予更大支持和帮助。
      四、推进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一)在服务主体上,要突出“规范化”,力求“量适质优”式发展
      从数量上看,当前新源县农机服务主体已基本能够满足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因此,应当在保持当前农机服务主体总量适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主体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农机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创建活动、农机社企合作以及星级化管理为抓手,按照“装备先进、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要求,鼓励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作业服务标准,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特别是要确保相关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做到既能挂在墙上,更能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另一方面,要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农机合作社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助联合,组织成立合作联社,增强综合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再一方面,要引导农机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支持帮助打造具有独特优势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机服务市场品牌,切实提高农机服务市场竞争能力。
      (二)在服务领域上,要突出“全程化”,力求“全产业链”式发展
      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当涵盖农机销售、农机维修(配件供应)、农机田间作业、农机技术及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因此,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适应“大农业、大农机”的“大服务”格局。适应“大服务”需求,就是要以农机作业为主要环节,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先从劳动密集型环节抓起,再逐步发展到农业生产的全环节。要按照“全产业链”式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引导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资源的整合和对接,努力培育建设覆盖全程的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服务主体,配套机械化植保、粮食机烘、农机维修、产后加工等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提升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
      (三)服务人员上,要突出“素质化”,力求“复合精英”式发展
      建设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离不开高素质农机化人才的支撑。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农机化技术培训等载体,坚持分类别、分层次、分产业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复合型、精英型农机化人才。对农机服务主体带头人,要强化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之成为企业家型的职业农民;对农机服务主体操作、维修及财务人员,要强化农机具操作、维修技能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使之成为技术专家型的职业农民。
      (四)在扶持措施上,要切实加大配套支持力度
      要在政策、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服务指导等方面,大力支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在严格落实好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想办法、寻对策,切实解决农机服务主体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比如资金短缺问题,既要积极向金融机构寻求支持,加大对农户特别是农机服务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也要积极向政府要政策,争取研究出台贴息贷款等金融补贴政策。又比如设施用地难问题,要按照《新源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积极协调国土部门,切实保障必要的农机库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