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多措并举促防治,提升环境质量保“蓝天”

25.12.2015  17:53

  为进一步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奇台县多措并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力推“四大行动”,努力提升县城空气质量,县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大力实施“蓝天行动”(2014—2016年)计划,着力开展城市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四大行动”,提升空气质量。2015年共投入治理资金12.2亿元,力推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6个,其中,城市高效供热新建、续建、改造管网7.4公里,完成计划的100%;关停燃煤供热站3家,拆除6台(65.5蒸吨)燃煤锅炉。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完成餐饮油烟专项整治26家;关停储煤场3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3个;完成10家社会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环境能力建设完成天然气入户4300户,完成计划的215%;在对PM10和PM2.5实施自动监测的基础上,新增一氧化炭、臭氧环境监测设备,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成绿色生态屏障3.9万亩,完成任务的130%。

  二是功坚克难,全面落实污染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制定下发了《奇台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以及项目扶持、严格监管等措施,全面完成减排项目7个,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548.26吨、完成州任务的103%,氮氧化物减排406.38吨,完成州任务的100%。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对国、区控企业及污水、废气、重金属等污染排放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重点检查减排企业脱硫、脱硝等污染减排设施建成及运行,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6家国区控企业安装9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数据传输率达8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达85%以上。

  四是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治理,建成了奇台县捷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并投入运行。通过治理,制约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减少“冒黑烟”现象,降低机动车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提升城区环境质量。

  截止12月20日,奇台县县城空气质量好于等于Ⅱ级天数达到340天(监测35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比上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县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