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24.09.2014  15:21

 

1 、招标条件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已由和丰县和发改社发投字〔2014〕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供排水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布克赛尔县境内的阿尔恰特河出山口处,距和布克赛尔镇19km。

2.2建设内容: 拟建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由取水首部防护和管道沿线建筑物防护两部分组成。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实施。

2.3工期要求:2014年10月18日开工,2014年12月17日竣工,有效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 9 月 29 日至2014年10月 3 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出售。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确认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0 月 15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和布克赛尔县供排水管理站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塔城日报》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供排水管理站

联系人:李新光

电  话:13899573533   0990-671663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丽

电话/传真:0991-8885702  13565401887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