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四项措施保障城区大气污染治理顺利进行

05.02.2016  20:21
  2016年,鄯善县将通过四项措施保障城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二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务求实效。

  三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将采取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依法报请政府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县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将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要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有关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进度等,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