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十二五”残疾人教育、托养、扶贫、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26.08.2015  12:44
 

残疾人教育  “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有61名(次)残疾学生收到“爱心天使助学金”、“交通银行助学”补助,发放补助资金7.86万元(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补助资金8200元)。福海县于2011年开始实施“金秋助学”  捐资助学活动,共为12名残疾人家庭学生发放助学资金2.4万元;其中福海苏泰建筑有限公司、嘉铭房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还与4名品学兼优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签订了为期3年的结对帮扶协议,建立了助学长效机制。

残疾人托养  “十二五”期间,共确认326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受助对象,并已全部录入系统。其中,为252名智力、精神或重度残疾人发放“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资金123.6万元。福海镇永安路社区银铃残疾人日间照料站1个,为社区19名残疾人争取日间照料站补助2.85万元。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积极争取资金7万元,通过购买民政局福利院床位、购买民间服务等方式,累计为残疾人提供了托养床位35张。

争取国家、自治区残联项目资金400万元,新建2190平米、5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过程中,年内投入使用。

残疾人扶贫  “十二五期间”,共创建三个县级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共争取扶贫基地建设资金45万元,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26人,辐射带动138户残疾人增收致富。

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共为60户残疾人发放“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2万元。其中,县残联采取同比配比的办法进行扶持。

落实自治区“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助残扶贫项目,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10人,补助资金2万元,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5户,补助资金5万元。

落实自治区、地区残联危房改造项目,共为285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发放补助资金69万元。2011-2013年之间,福海县委、政府将“两居”工程总体计划统筹安排,按总任务的10%,安排给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残疾人住房问题,圆了他们的住房梦,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受益。

残疾人就业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针对近年来就业的严峻形势,我县统筹安排,从基础工作做起,积极探索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促使残疾人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就业规模逐步扩大。一是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98人次;二是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创业,多种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涌现出了孙建国、史作欢、木尔扎别克等创业带头人。2013年制定出台《福海县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暂行办法》对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每户给予5000-10000元滚动资金支持,无偿使用两年,到期归还本金,每次资助20人;三是组织参加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展示我县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开展了城镇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加大对盲人按摩行业的扶持,扶持1户盲人个体按摩店,扶持资金6000元;四是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档案,依托“科技之冬、科技之夏”、远程教育等培训项目,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水产养殖、电焊、家电维修、摩托车修理、种植养殖、刺绣等实用技术培训,合理有序引导农村残疾人就业向第三产业转移。近4年来,累计培训635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就业渠道明显拓宽,就业层次逐步提高。据统计,在全县有劳动能力1781名残疾人中,已就业残疾人872人,就业率达48.5%,残疾人劳动就业层次逐步提高。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广大残疾人在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人格上保尊严。


(福海县残联    古丽米拉.哈德尔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