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助推苗圃产业发展

16.04.2015  15:57

  为了鼓励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生态环境,英吉沙县高度重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政府出资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奖励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成为又一新的“支柱产业”。一是生态林(杨树、沙枣等)生产规模达到5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亩均出苗6000株以上,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200元/亩;二是经济林苗木(核桃、巴旦姆、红枣、杏树、桃树)生产规模达到5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亩均出苗4000株以上,一次性给予财政补助300元/亩;对生产规模200亩以上的经济林,在申请规模补贴的同时,县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贴资金。三是景观乔木苗木(梧桐、白蜡、柳树、榆树等)生产规模达到2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亩均出苗2000株以上,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500元/亩;四是景观灌木苗木规模达到2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亩均出苗2000株以上,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500元/亩;五是花卉苗木规模达到2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亩均出苗2000株以上,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500元/亩;六是对引进新品种、培育稀有名贵品种的景观苗木,在一般景观苗木补贴的基础上,按照规模和品种,一次性再给予财政补贴500元/亩,从而有力加速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