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全面部署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30.09.2016  18:04

根据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及伊犁州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9月2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林业局专题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由森林公安牵头,林政办、公益林办、治沙站及四爪陆龟、伊犁河湿地和大西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确定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同时还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拓宽和畅通社会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浓厚氛围。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把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法采石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以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及面广、久拖不决的案件为突破口,力争发现一批线索、查破一批重大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势头控制住。

四是实行综合整治。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湿地、野生动物保护、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森林公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组织人员对自然保护区、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加大对关键场所的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 生。

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即摸底排查、打击整治、总结提高,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李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