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投资银行原始股为由7年诈骗1.16亿
29.10.2014 20:56
本文来源: 新疆平安网
52岁的刘梅芳户籍地为上海,胡明权是其丈夫,61岁,户籍地在广州。据指控,2003年5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刘梅芳、胡明权以投资中国农业银行原始股、香港电信上市项目或以资金周转等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交付款项,并承诺获得高额利润回报。
一开始刘梅芳的诈骗金额还比较小,后来,诈骗金额逐渐攀升,后来甚至单个人被骗就高达2000多万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刘梅芳以投资中国电信、中国农业银行原始股和矿山等项目为由,向被害人陆某珍声称将款项交其运作可获高额利润回报,骗取陆某珍人民币2605万余元。后刘梅芳仅归还人民币424万多元。
经司法审计,刘梅芳骗取他人款项合计人民币1.161亿多元,港币50万元,造成他人损失人民币1.03亿多元、港币50万元。被告人胡明权参与诈骗他人款项合计5058万余元,造成他人损失4448万余元。
庭审中,刘梅芳承认诈骗的事实,但又认为每一笔金额都“有水分”。她说,实际到手的钱并没有那么多。她称自己对所得的钱财数额都不清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自己都很糊涂。”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俞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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