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试点工作

18.12.2015  12:11

  我市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试点工作

      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从2015年4月起,乌鲁木齐市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工作,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备案、固体废物进、出口核准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业务的网上审批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管理规范、服务快捷,便于监督、安全可靠”的全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截止12月1日,我市共办理跨地州转移102  件,商榷函  102  件,其中同意  87件,否决15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