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打造“无欠薪博湖”构建劳企和谐

19.12.2014  14:41

2014年以来,博湖县劳动监察大队以打造“无欠薪博湖”为目标,以部门联动为手段,建立健全企业拖欠工资防范处置机制,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02%,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确保了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实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保护,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创新服务特色,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为基础,通过劳动监察员对重点联系企业的实地走访,与企业经营者、人事经理和员工的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和《简易劳动合同》,告知企业应注意的违法问题,避免因违法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变“检查”为“指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全年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6家,发放新修订劳动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无欠薪博湖。对用人单位进行“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针对性管理。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建筑企业、租赁企业和失信企业全面实施欠薪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和民工工资的发放。截至12月,全县书面审查用人单位40家,办理各类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近236万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劳企利益双保护。认真做好日常举报投诉专查工作,对投诉举报“一查到底”,全面纠正企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实施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度,所有说理性决定书须讲清认定事实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材料的情理,让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从而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保护用人单位的知情权。(通讯员 尚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