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被批准为自治区第二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30.12.2015  14:01

近日,博乐市确定为自治区第二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根据《科技兴新纲要(2011-2020年)》(新党发【2011】18号)的规划部署,今年3月,自治区启动了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博乐市向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提出了建设自治区创新型试点城市的申请,结合博乐市实际,编制了《博乐市建设自治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于今年8月中旬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博乐市上报的方案进行了咨询论证,认为博乐市编制的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对方案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咨询意见,博乐市科技局根据专家的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并顺利通过审核,被列入自治区第二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到2017年,力争将博乐市建设成为创新制度好,创新氛围浓,创新环境优,创新能力强,创新人才多的“五新”型自治区创新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