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残联确定2016年十项重点工作

10.03.2016  13:37

一是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的实施意见》。主动协调25部门按照牵头单位的职责制定配套措施。努力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残疾人驾驶小型汽车提供短距离运输服务”、“残疾人从事出租车运营”、“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等措施。

二是协助落实好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制度覆盖范围,既不扩大范围,又不漏掉一个,确保精准,制定的补贴额度应略高于自治区的标准,并促使全面落实。

三是细化推进好残疾人精准扶贫。按照“十三五”期间“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高”的思路,到2017年,全市建档立卡的827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继续实施“助残光明行—太阳能照明工程”,为40户牧区残疾人免费资助每套价值5000元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探索实施“温暖工程—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取暖设施改造”项目。积极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及扶贫政策措施综合施策,整体发力,争取把有限的资源都惠及到每一个贫困残疾人身上。如期实现吃不愁、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线,全部实现脱贫目标。

四是修编好十三五残疾人事业规划。紧扣国家、自治区扶贫攻坚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自治州残疾人工作规划,精心修编博乐市十三五残疾人工作规划。在残疾人基本康复、基本医疗、托养服务、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兜住底线,补齐短板,逐年向前推进,在2020年,残疾人与全州各族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五是做好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智力脑瘫康复、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做好“十三五”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力争解决博乐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

六是开展好宣传文体活动。举办博乐市第三届残健同行文艺汇演;参加自治州第三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开展好全市残疾人乒乓球赛等体育活动。精心编撰好博乐市残疾人事业志(1989—2015年),以全面、真实、高质量为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出版,为博乐市残疾人事业留下史志资料。

七是实施好“助视、助听、助行、助学、助医”五项民生工程。投入60余万元,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光明工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服务和家长培训,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为200名符合条件的三类残疾人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提供资助,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以及2016年新考入的大中专残疾新生和残疾人家庭中的健全学生进行学费资助。

八是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探讨和争取解决、改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问题,力求出台为乡镇残联专职委员解决普通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借今年县乡换届之机,提前主动与组织、人大、政协取得联系,提出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增补、增加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比例的要求。探索、扶持、创建一个残疾人扶贫就业示范基地。

九是做好武汉对口援博工作。拟定“十三五”武汉对口援博规划初步意见和2016年《援博受援协议》,赴湖北省武汉市残联对接签署。力争在残疾人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配备、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更大力度的支持。

十是开展好各级干部“访汇聚”活动。继续加大对联系共建村的帮扶力度,从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活动、扶贫帮困等多方面开展工作,使共建村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

(供稿人:博乐市残联杨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