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07.01.2015  09:28

单位每年到底有多少赢利,接受的社会捐赠又都去哪里了,这些信息一直都是我们很感兴趣却没法知道的。”1月6日,乌鲁木齐市某医院工作人员韩女士说。不过,今后这种疑问将有地方找解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办通过新疆机构编制网发出《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一大亮点就是,2015年起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这意味着今后每年事业单位法人的本本上不再是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就行了,而是要公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从2015年起每年3月31日前,区直事业单位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新疆机构编制网”(http://bb.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出自己的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以及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其他规定的行为,自治区登记管理局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

职能部门都“”预算,三公经费,可事业单位的盈亏公众如何知道?自治区社科联研究员戢广南说:“以医院为例,每年收益有多少,大量的社会捐赠和资助使用情况如何,我们不知道,甚至连医院自己的职员也很少有人知道。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公示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有效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另外,这种‘晒’的方式也让这些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更透明,减少腐败。”他说,这是改革带来的红利。

此外,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1年调整为5年,每5年更换一次证书。区直事业单位在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到自治区登记管理局换领新的证书,证书年度报告标记栏增加“每年3月31日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不再粘贴年度报告标记”的告示内容。

戢广南表示,年检主要是对书面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缺少实质审查,容易流于形式。对事业单位来说,要准备大量纸质材料,有的多次往返,疲于应付,增加了行政成本。而公示制则能够切实减轻事业单位负担,有效降低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于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