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十项措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13.05.2017  02:42

一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谋划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 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抓好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增速增速≥2.7%,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二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抓好“三个专项行动”。抓好科技维稳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科技强警工作,加强危险品物流安全职能监管,加大城市网络化视频监控,强化边境管控物防技防建设,显著提升信息获取、防范在先、主动出击、精准打击的综合能力,建成警务数字化、防控全时化、覆盖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作用,切实提高科技支撑维稳的能力。抓好科技惠民专项行动,实施医疗惠民科技工程,加大对高发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和民族医药的研发,加大开展远程医疗技术示范应用。实施安全惠民科技工程,积极推广农畜产品和加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灾害预警预报等科技应用,着力提升人口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科技服务能力。实施生态惠民科技工程,大力开展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集成与创新,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深入推进生态技术创新。抓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围绕“精准扶贫、智力扶贫、创业扶贫、协同扶贫”等要素,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扶贫、“三区科技人才”农牧民创业创新对接、脱贫带头人培养、农牧民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农村科技明白人”工程等“七项科技扶贫行动”,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逐步形成贫困县(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切实提高科技助推扶贫的能力。

三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科技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推进农业科技供给,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工业科技供给,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推进现代服务业科技供给,打造一批自治区、地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众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四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完善创新治理体系、资源配置机制、科技评价制度,加强县(市)科技管理机构建设,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

五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5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组织3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2家企业申报自治区众创空间,组织1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组织30个企业(团队)参加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暨第四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塔城赛区),启动科技创新型企业评选活动,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速增速≥30%,为企业创新创业搭建科技服务平台,以创业创新支撑企业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发展。

六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导向作用,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实施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完成知识产权培训7500人(次),年专利申请受理量27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6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速≥15%,争取专利实施转化项目1个,启动自治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家,大幅度提升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七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争取实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抓好自治区“十三五”重大专项和2017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援疆发展基金项目,争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60个,落实地区级科技计划项目10个。

八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塔城地区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4-2020年)》、《塔城地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实“新疆九条”、“天池博士计划”,通过实践锻炼、科研立项、创业扶持、举办培训班四种机制,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200名。

九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科学普及,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科普经费投入达到人均1元的要求,2020年农牧区每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科普水平达到全疆先进水平。

十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2016年各县(市)要按照自治区要求,将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比例不少于财政支出的2.2%,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力争到2020年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