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今年起可跨省转移

17.01.2017  22:31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王瑾)1月15日,笔者从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地区疆外基本医疗保险可办理转移手续,在转入(或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系统可做业务的前提下,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可携带医疗保险转出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地区社保机构办理即可。这是地区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转移范围的进一步拓展。

  据了解,凡跨地区或者跨省流动的城镇职工,可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凭证后出具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出具转移接续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转移接续信息表且收到参保人员的基金后,即可办理转入手续。

  为切实保障地区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自2010年1月实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来,地区认真做好每名参保人员的疆内、疆外转移接续工作。

  2016年,地区重点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关系的衔接工作,切实保障参保对象的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共为全地区3015人办理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顺利接续。其中养老保险疆内转入383人,疆外转入462人,疆内转出672人,跨省转出881人;医疗保险疆内转入173人,疆内转出425人,疆外转出16人,疆外转入3人。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