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成效显著

29.10.2015  19:01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报送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的通知》(环办函[2015]106号),新疆环境监察总队汇总了全区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执法中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移送行政拘留情形的案例。

  截至2015年9月,全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0件,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件,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新法新规的有力实施,不仅提高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严厉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也为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