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头屯河区)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方案》

27.05.2016  12:50

  经开区(头屯河区)网讯(记者 田慧超)5月2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开区(头屯河区)近期出台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方案》,对被采用的举报线索,举报人最高可获50万元的奖励。

  《奖励实施方案》规定,凡是举报非法集资信息,经认定信息真实有效给予5000元奖励;凡依据举报线索成功打击非法集资,根据举报人的协查主动程度等,给予举报人涉案金额千分之三的奖励。以上两种奖励方式可进行二次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对于非法集资采取的手段,经开区(头屯河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举例说,现在民间有很多借贷公司,他们利用媒体、发放宣传单、口头宣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现金的方式还本付息,在高息利诱下很多群众参与投资,尤其是一些老年人。犯罪分子就利用了投资人这一心理,抛出高额受益的诱饵,大肆进行敛财,一旦资金链断裂他们就会卷款潜逃,投资人血本无归,最终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目前,经开区(头屯河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面向社会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册,同时经开区(头屯河区)还专设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991-3779526,举报人可通过此号码进行举报。

  针对非法集资,举报人会有畏惧,存在害怕遭报复等心理。经开区(头屯河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在案件查处、领取奖金等各个环节,举报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都已经受到严格保密。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认定标准主要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阅读延伸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以下五个典型的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

  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类型,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类型是以“养老”的旗号,这个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方式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