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稳步推进

02.06.2016  05:36

十二五”期间,我区291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列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大型水闸27座,中型水闸264座。规划总投资60.45亿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喀群引水枢纽、额河“635”工程一干渠引水枢纽等15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开工建设。截至2015年底,国家已累计下达计划投资4.5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4亿元。7座水闸加固主体工程已完工,8座水闸结转到“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目前正在加快建设。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创新管理、简政放权和提高审批效率的各项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703号)要求,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农经〔2014〕2220号),我委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发改农经〔2016〕755号),进一步下放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复核、审批权限。

为加快推进我区列入《总体方案》的水闸建设进度,我委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加快完成2016年项目储备,编制上报了新疆自治区2016年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初步确定安排我区2016年度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26亿元,近日即可下达投资计划,将有力地推动我区大中型病险水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