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域性股权市场首个挂牌企业专版落地

06.12.2017  19:03

授牌仪式现场。于国伟 摄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6日电(记者 韩婷)12月5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共建的“高新专板”正式开板,首批15家企业入板挂牌。这标志着新疆区域性股权市场首个挂牌企业专板正式落地,开启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路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成为新疆首个探索“政府+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新模式的单位。

据悉,“高新专板”将承担“高新区(新市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平台”重任,逐步吸纳200—500家高新区(新市区)优质企业挂牌。专板挂牌企业在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体系的同时,也进入了“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体系”。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制定的专项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将获得不低于100万元股权投资或1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同时,挂牌企业将获得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企业挂牌绿色通道”的支持,免除企业挂牌、股权登记托管、培育咨询费用,并对直接融资服务执行最低收费标准。

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往往分散于各个部门,政策的叠加效应难以充分发挥。高新区(新市区)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将整合各类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逐步注入‘高新专板’,探索财政资金的创新性运用手段,通过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更加高效地扶持企业发展,使各项政策更好地惠及企业。”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园区办副主任袁鑫说。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李品说,在高新区(新市区)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通力合作下,未来“高新专板”会成为助推新区中小企业升级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成为助推新区中小企业逐步规范、成长的“企业上市培育平台”,成为汇聚区内各类金融资源助推新区中小企业对接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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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专板”挂牌企业条件

企业应当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类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

3、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4、企业未满足上述条件,但符合(1)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属于高新区(新市区)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集群的企业;(3)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4)被私募股权机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等;(5)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该类企业由区经发委、招商局、建设局(交通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提出推荐意见,由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度放宽相应财务指标和存续时间要求。

(责编:韩婷、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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