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培训班

18.01.2016  18:10

 

为提高我区住房保障干部队伍政策业务水平,推动全区住房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于1月14日在新疆建设大厦举办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培训班,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农业大学领导及专家对全区各地州市,市(县)230余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杨开俭巡视员出席培训班并做了动员讲话,戴玉珍副厅长对培训进行总结。 授课领导和专家解读了全国住房保障特别是棚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形势与重点工作、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模式及信贷管理典型问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介绍、“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乌鲁木齐市和沙湾县进行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经验介绍。 同时,培训班传达了国务院和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继续加快推进以棚改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国家“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任务的内在要求,按照住建部关于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的工作要求,对各地2016年建设计划的总量和结构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地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各地要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二是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五是抓好公租房的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点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棚改是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实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棚改货币化安置是实施这一民生工程的重大举措。今年,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特别是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棚户区改造争取国开行、农发行贷款支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发挥棚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培训最后通报了各地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计划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包括新建项目开工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棚改及货币化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租房分配入住任务完成情况、新增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住房保障信息录入完成情况、审计整改完成情况、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住房保障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