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今日二审宣判
23.12.2014 16:29
本文来源: 新疆平安网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李婧)12月23日,北大起诉邹恒甫一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二审开庭时,邹恒甫在法庭上称,他没有批评北大,批评的是“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而北大认为,邹恒甫的言论构成了诽谤。
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内容:“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等内容,引起广泛关注。此后北京大学和梦桃源餐饮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邹恒甫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邹恒甫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前述两篇涉诉微博内容,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邹上诉。
今年12月9日,该案二审开庭。
庭审中,邹恒甫一方说,北京大学不是其批评言论的直接对象,邹恒甫主要是批评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在此次开庭中,邹恒甫一方提交了两个新证据,一个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二是北京大学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邹恒甫一方认为,这些能证明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生活作风问题是真实存在的。
而北京大学认为,本案争议的邹恒甫微博所披露的情况是否是事实,上诉人未提交证据,北大认为邹构成了诽谤。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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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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