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15.12.2016  19:08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国粮政〔2016〕1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我区粮食产业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粮食流通领域转方式、调结构、去库存、降成本、强产业、补短板为方向,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改革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和收储制度、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促进粮食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的大力提升,促进粮食行业向现代发展模式的积极转变,提升粮食流通服务功能,促进粮油市场繁荣稳定,满足城乡居民粮油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注重效益、择优扶持;改革创新、激发动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社会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实现325亿元,年均增长7.8%,其中:大米加工业实现产量20万吨、产值10亿元;小麦粉加工业实现产量200万吨、产值100亿元;食用植物油加工业实现产量100万吨、产值150亿元。初步形成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粮食产业布局,提供适销对路、品种丰富、质量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粮油产品消费需求。

四、建设任务

(一)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粮食产品供给。加快推动主食产业化,适应家务劳动社会化要求,加快推进馒头、包子、米饭、米粉等传统米面制品的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主食产品社会化供应能力,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营养、可口的主食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全谷物、有机食品等中高端粮食产品,不断增加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粮食产品供给,着力推动风味小吃和地方特色食品的工业化生产。

(二)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攻关,完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加大自主开发和生产投入力度,着力增加化工、医药、保健等领域所需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扶持壮大骨干粮食企业。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集中力量做强做优做大各类骨干粮食企业。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培育一批集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突出比较优势,打造一批“高精尖”专业性企业集团。大力培育领军型产业集团,形成“走出去”合力,积极参与国际粮食分工和产业链再造,提升国际粮食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做大品牌效应。引导实力强、规模大、品牌知名度高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行业整合力度,调整产业布局,争创新疆名牌产品和国家著名商标,进一步增强企业品牌效应和行业影响力。争取到2018年名牌产品企业约产品总产值的60%以上,名牌产品涵盖米、面、油、饲料等各方面。

(五)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粮食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吸引优势企业、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资金不断涌入,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在优势产区发展若干粮食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六)发展粮食循环经济。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提升粮油加工综合利用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

(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因地制宜,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积极稳妥处置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高、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和规划引导,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水平、粗放式的落后加工产能。

(八)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业态,重点推广网络化销售技术,提高我区粮油产品知名度和覆盖率。在区内城市推广粮油产品网上交易,实现网下与网上、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城市粮油销售方式,有效拓宽粮食营销渠道,提高供给效率。

(九)推广建设规范“放心粮油”示范店(专区、专柜)。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支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粮油加工企业建设连锁门店,形成统一标准的连锁经营网络。到2018年,“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达到130个,“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达到600个,“放心粮油”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达到1800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达到20个,示范主食厨房6个,“放心粮油”销售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构建起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资金引导。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企业改建、扩建和新建,支持企业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粮油加工水平,尽快实现改造升级,同时,鼓励企业整合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打造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三)政策扶持。自治区已出台了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各地州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积极与当地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

(四)检查督办。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涉及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