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三个一律”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19.06.2015  21:23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我地区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管理执法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5】25号文)及《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27号文)的要求,和田地区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和地环发【2015】75号文),要求县市开展区域执法和联合执法,清理我地区违法违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重点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实行“三个一律”:违反环评与“三同时”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行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探代采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和田地区环保局组织对地区资源管理委员会提出拟招拍挂的7个矿山现场踏勘,提出环保意见,严禁越过生态红线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对洛浦县盛威达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采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工行为,进行查封扣押,并按法律程序对该企业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