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交流,提高执法水平

17.03.2016  18:56

 

  为加强执法联动,提高环境监察办案水平,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多次组织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交流,并邀请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蔚飞检察官进行专题培训交流。

  2016年3月11日上午,蔚飞检察官首先通过近年查处的环境监管失职罪典型案例,强调说明留痕执法重要性;其次就行政执法证据理念进行了阐述,依法办案、负有举证责任等理念应当牢固树立,唯有此,才不负职责所在;最后,蔚飞检察官结合办理刑事案件及提前介入案件证据审查,详细讲述了各类证据收集固定制作应当注意的事项及方法,要求证据收集不仅要全面更要依法收集、按程序收集,确保每份证据都能经得起法庭质证,确保每起环境监察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在互动交流环节,总队干部纷纷就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惑、现场监察证据收集制作碰到的难题,及如何避免被追究环境监管失职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与授课检察官进行了互动探讨。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时效性好,来自司法一线检察官的讲解具有权威性。弥补了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证据收集制作短板,提高了总队贯彻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执法水平。大家听得认真,记得仔细,交流的热烈,受益颇多,为确保高质量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