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3.03.2015  15:44

  各公交、出租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乌交发〔2015〕66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2﹒24”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二、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加大对营运车辆、场站和BRT站台等继续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内容大检查;二是各公交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严处擅自变更线路和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三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城市客运企业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对在职职工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三、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4月1日起,每两周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至我办,公交企业报公交管理科,出租企业报稽查一大队。


      附近: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点击这里下载文件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