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管理 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

26.12.2014  21:55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内部会商与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施策,重点治理,强化监管,预计全年CPI控制在 4%的年度目标以内。 一是加强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 密切关注区内外价格运行态势,牵头召开6次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采取促进生产、增加储备、降低流通费用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规模化肉牛肉羊、生猪、蔬菜生产,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收费等价格政策,保障了市场供应。 二是全面清理和降低收费。 出台我区幼儿园和研究生收费政策。制定《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目录》。放开和下放我区房地产咨询服务、电信业务资费等10余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及管理权限,降低10个部门19项考试收费标准。整顿涉企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据不完全统计,共减轻社会、企业负担4.1亿元。 三是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对我区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96万元。 四是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全区共查办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30件,没收违法所得667万元,罚款3200余万元,退还用户4246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