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司法局创新矫正工作新举措,提升社区矫正成效

01.06.2016  21:08

  近日,天山区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形式,组织片区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实行“轮流坐班制”,分批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强化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针对性,巩固提高了社区矫正教育效果。

  今年3月以来,针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办公场所受限、工作人员不固定无法保证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由区司法局提供专门一间办公室和会议室,采取每两个司法所每周“轮流坐班”的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常态化管控,着力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实行“四集中”教育管理。由区司法局和片区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集中进行宣告、集中心理疏导、集中建档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适时发现反馈矫正人员苗头性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并进行自我评价和点评,丰富教育矫正的内容和形式;二是明晰矫正教育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明确“四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树立服刑意识;二是认清自身身份,严格要求,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节制自己言行;三是自觉服从矫正管理,珍惜自由,积极改造,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四是发挥自身特长,做知法守法公民,多为社会作出贡献。三是开展人性化管控模式。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犯罪原由、性格类型、年龄特征、家庭现状及就业等情况,“因人施教”制定矫正方案,开展面对面谈话疏导,实行人性化管控措施;四是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区司法局采取“边指导边规范”的方式,指导各片区司法所对社矫工作进行“三统一”,即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卷宗内容、统一矫正案号,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不断规范。

  通过“司法所轮班制度”的实行,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较明显的提升。今后,天山区司法局将延续此项制度的实行,逐步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