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开启首府经济增长新引擎

29.06.2016  12:40
        贯彻落实李学军书记主持召开全市科技企业等四个座谈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三年多来,新技术、新成果加速转化,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创新千帆尽举,有力地引领着中国经济航船破浪前行。站在向西开放的前沿,乌鲁木齐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核心城市,创新发展的实践与创新激情,让人不断感受到这座城市的信心与憧憬。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在主持召开的全市科技企业座谈会上,对全市科技企业寄予厚望,希望广大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履行责任,为首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科技创新是推动时代变革的核心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是要靠科技力量。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具备的就是锐意创新的勇气。而乌鲁木齐从不缺乏创新的勇气,近年来,更是在充分发挥现有地缘、政策、人才、资金等优势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启经济增长新引擎。
      创新发展,是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方式。
        如果说传统的发展是做“加法”,那么创新发展就是做“乘法”。实施创新发展,就是要变发展驱动创新为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变要素投入拉动为开启内涵式增长。目前,我市科技企业总数达到万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16家,占全疆总数的一半,实现产值516亿元。不论从企业数量还是企业发展质量上看,均位居西部五省区省会(首府)城市前列。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企业,已成为首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出台了《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科技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2016年经济工作10个方面重点任务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全方位多层次地扶持创新型行业发展,并在关键技术、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和科技融资等方面提供强大支持。通过这些产业的带动,使机构、人才、设备、资金、项目充分活跃起来,从而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促使各个行业借助科技创新的方式,最终实现消解产能,优化存量,调整结构,升级换挡。
      创新发展,是增强城市发展活力的关键所在。
        一座城市总体的创新能力越强,这座城市就越充满活力。城市的创新能力决定着其核心竞争力。今年乌鲁木齐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科技等相关领域改革,强化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把首府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在全市的科技企业中,已先后有6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7家在新三板挂牌。近年来,许多本地企业依靠创新发展这条路,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立足长远。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中泰化学……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充分显示了这座城市对待创新发展的态度。
      创新发展,是确保社会现代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
        提到创新,不单纯是指现实中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还包括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等认识上的创新。而这些创新,往往是确保一个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平稳提升的有效途径。当前,受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影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增长动力转换尚未完成。社会发展仍处于换挡升级的关键期,需要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方式与之适应。建设创新型城市,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创新体系。近些年来,我市推广“社区单位化管理”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并逐步将这种创新理念扩展到机构设置、城市建设和规划审批等诸多领域。中心城区“大建委”体制替代了以往城市建设各自为政、项目重叠、资源浪费的城建老模式;“规划审批一支笔”代替了以往多头审批、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审批旧体制;区政合一,解决了开发区发展空间不足,与行政区抢资源、争空间、社会管理重叠的现象。这些创新体制、机制的实行,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市民,也使经济和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
      在实体经济、制造业领域,创新很多时候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渐进式发展。而在当前,把创新发展作为激活城市经济的新引擎,就不能仅仅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是要通过“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重新定位、精准发力、全面统筹、合理规划,让自身成为一个“创新的巨人”。推行民法总则,普及私产意识        @程赤兵: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引发各界关注。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屡得不到落实,屡屡被违犯。例如以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某一目标,往往轻易地以地方立法、发布“规定”甚至“通知”,来限制或减损公民的权益,实际上也就是侵夺了个人私产。
      民法总则以及随后的民法典,意义就在于正本清源,明确告诉人们,合法私产与合法的经济活动,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