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残联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动员会

28.04.2015  22:00

近期,县残联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动员大会,会议由理事长郭祥云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宣读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焉耆回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实施细则》。

随后,郭祥云理事长作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动员讲话,并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郭祥云理事长就如何创建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县委1号文件要求,做好“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新疆三史、“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的认同,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二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尊重民族风俗,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坚决杜绝因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而人为激化矛盾、引起事端。三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以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为平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人人学民族团结政策、讲民族团结故事”的思想。四是组织开展多种专题活动,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的原则,充分发挥好“访惠聚”、“文明健康伴我行”等载体作用,广泛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文化”、“交朋友结对子”、“联谊交流共建”、“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互拜”、“访惠聚结亲戚”等活动,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走动互动起来,切实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焉耆县残联    刘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