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8.09.2017  20:52

 

新人社函〔2017〕552号

关于举办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精神,“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高级研修班拟定于2017年10月23日-2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及人数

各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各地、州、市,各有关单位从事公路建设与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修名额共7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研修主要内容及研修方式

围绕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处置主题,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实地参观等方式,交流分享公路安全运营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解析国家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体系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理念。

(一)专题讲座主要内容

1.公路交通灾害防治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2.公路交通的气象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服务体系;

3.我国公路交通防灾减灾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技术;

4.我国公路雪崩灾害及防治新技术;

5.沥青路面新技术新材料;

6.绿色公路新技术;

7.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施工新技术;

8.道路交通安全新技术;

9.“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我国公路交通各种可能出现的灾害和应急事件研究和分析。

(二)主要讲座专家

1.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李晓峰研究员;

2.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学院副院长谭忆秋教授;

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刘兴旺副研究员;

4.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杨三强教授;

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刘兴旺副研究员;

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田波研究员;

7.交通部公路院公路工程研究中心周荣贵研究员;

8.新疆交通运输厅陈晓光高级工程师等。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0月23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楼一楼。

(三)研修地点: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反馈至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传 真:0991-33928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一)本期高级研修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

(二)研修费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项资助。

(三)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不另收取其它费用。

(四)报到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参加研修学时记入继续教育。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晓娟 李斌

联系电话:0991-3392822

手机:13565810288,1399993207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刘献红

电话:0991-3689915

附件:

1.名额分配表.docx (下载)

2.报名回执.docx (下载)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