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凌晨2至5时停运 9辆客车违反被通报

22.09.2014  19:01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消息,9月3日至17 日,新疆全区共有9辆客运车辆违反规定于凌晨2时至5时在部分国省道、高速公路通行。

据悉,此次通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运输管理局“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凌晨2时――5时停止运行”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全区部分国省道、高速公路通行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后,对违规车辆的处理结果。

自治区交警总队提醒长途客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及所属客运公司,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请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