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林业局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04.03.2016  11:11

  2月2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局党组中心组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学习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等。最后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文章,经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近期发生在林业系统违规违纪案件实例,进行了分析讨论,大家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任何违法案件的发生,都是从违反纪律开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和处理,就会一步步走向犯罪。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纪律摆在最前面,守法首先要守纪,用铁的纪律警示教育大多数,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挽救轻微违纪人员使其成为健康的大森林中的一员,用“打药、修枝、锯干”的方式从重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对那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无药可救的人员,只有用“伐除病树”“焚烧掩埋”的方式,将其清除出干部队伍,以防蔓延,以绝后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管住绝大多数,盯紧极少数,确保我们党员干部这片大森林纯洁健康,茁壮成长。

  (田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