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12.07.2017  09:14

 

按照自治区“三清”工作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农药检定所(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结合实验室具体工作实际,积极联系公安部门,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鉴于实验室所使用的部分试剂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在向天山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咨询后,药检所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要求的手续和流程,积极准备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需要的相关证明和档案,并与天山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签订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积极办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

2017年7月7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五大队姚大队长、刘警官以及天山区公安局禁毒大队毕警官一行三人来到药检所,对存放易制毒化学品的库房进行了实地查看,通过检查药检所的单位资质、人员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检查警官与药检所相关工作人员的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药检所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需要种类及使用情况,提出了检查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了相关性的指导意见。目前,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已办理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备案,并取得了购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