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水农水【2014】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和地县及受益群众自筹配套,目前资金已到位,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招标人为塔城市水管总站,现对该工程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项目概况
塔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区隶属于塔城地区塔城市,位于恰合吉牧场迟尼拜村。本次改造渠道的工程规模属小(2)型,工程级别为5级,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该工程主要任务是改建恰合吉牧场迟尼拜村二支渠和渠系配套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支渠总长度3㎞,渠系建筑物共3座(其中分水闸2座,农桥1座)。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11月26日。
本次塔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改建支渠总长度3㎞,配套建筑物3座,其中分水闸2座,农桥1座。
本项目经备案的发包价格为 84.8322 万元,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2014 年 9 月 27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 月 9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六楼(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塔城市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 地 址:乌市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
联 系 人:谢伟杰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18935808867 电 话:15099516760
传 真:0991-5843311
时 间:2014年9月18日